法律问答

我是2017年12月15日,发生交通事故。我是电瓶车,对方是皮卡车。对方全责。对方参加保险,我没有。是不是保险赔偿多少,我无条件接?

2019-06-13 11:33: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强险范围内,医疗费最多可以赔1万,死亡伤残金是11万,如果医疗费超过交强险的限额一万元,在没有商业险的情况下,估计只有双方协商,按照责任比例赔付吧,剩下的费用要具体看是什么费用,估计大部分都是死亡伤残内的吧,但是你要做好心理准备,肯定是不可能百分百赔完的,因为医疗费会按照社保的标准来,扣除自费药,一般都是赔70%-80%左右,其它费用也要由病情来审核的。
  • 将肇事者、车主、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