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未婚生育了孩子,孩子父亲要求孩子归他,我能孩子归我吗?还有我可以得到有什么物质上的保障吗

2019-06-13 10:3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外婚姻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在国内法院起诉离婚或者争取子女抚养权纠纷,由国内法院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向国外的被告送达法律文书,国内法院按照程序送达后,可以依法开庭审判,这样可以省去国内当事人很大的资金和时间付出。国外的被告也可以委托中国的律师代其出庭参加审理。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一般来说,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否则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根据夫妇双方上一年度可支配收入为依据进行征收,可支配收入,你也可以理解成为夫妇双方的人均纯收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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