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的离婚证和协议书丢了 没有离婚证和协议书 能办结婚证吗

离婚
2019-06-13 05:20: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异地领取结婚证去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办理,现在领取结婚证无须开未婚证明,婚检是自愿的,不再强制。我给您一个详细的领取结婚证的流程: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 婚姻关系是在结婚证为依据的,户口簿显示已婚,不代表双方的婚姻关系有效。双方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不是有效的婚姻。则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但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结婚,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视为事实婚姻关系,即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视为有效婚姻,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五条作出了专门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自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当事人离婚证丢失,可以由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到当初办理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申请补办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申请查档审核无误之后,可以补办当事人的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一般而言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都是有备案的,您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先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是各区档案馆开具查档证明(费用为20元),再到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办离婚证。  离婚证补办费用:一般而言只需要收取10元左右的工本费,就可以补办离婚证了。  离婚证丢失在补办时需要带的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境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  
    4.本人离婚证(损毁或不一致提供);  
    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离婚证丢失,民政局进行补办的办理程序:  
    1、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受理程序: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审查程序: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3)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3、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补发程序:  
    (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离婚证丢失去民政局补办,是否需要两人都到场  不需要,离婚证丢失补办与补办结婚证不同的是,补离婚证并不需要当事双方全部到场,谁把离婚证丢失谁来补就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