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有个问题咨询下你,我在农村想盖个房,村里的领导说要拆户才能盖,然后乡里的领导说要有房产证明才能拆户,我就纳闷了,我有拆户就是想盖房子,这是什么原理啊

2019-06-12 19:45: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盖房子要写一个建房申请书,找村社盖章,再到政府部门审批,但是你的建房要符合规划和国家规定的使用面积。否则多的部分得不到批准。
    其他材料:
    一、一般情况下,农村建房需要的手续:
    1.建房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等复印件;
    2.如果有老房子的,颁发了宅基地使用证的,还要出示其复印件,因为该证据上注明了其房屋的面积等相关事项,作为审批的依据之一;
    3.申请人建房的申请,说明建房的事由、建房地址、占地类型、面积等内容后,送村民小组长、村委会签字、盖章后送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领取建房申请表格,填好相关内容后,由该所报乡镇政府提出审批意见,报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批。
    二、宅基地的审批,如果要找的话,去市国土资源局。一般情况下,村长不签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你原宅基地超标;有的是因你没有按照村上规定的方面去做,没有达到村上的要求,村上要拿此事卡你。
    总之,要搞清村长不批的问题所在,然后对症下药对其进行解决。

  • 一、抵押是担保的一种形式,在房产抵押登记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如果只是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未过户,又能优先保证抵押权,这种签约行为未必会侵犯抵押权人的利益。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的合同效力和操作,实际上并不是一律认定无效的。
    二、相关法律条文
      
    1、优先保护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 小产权房是不能随意买卖的,通常只可以集体内部买卖,不可以对外销售的。小产权房,有集体房产证的,集体房产证可以证明房屋产权属于谁。小产权房,也不能随意过户的。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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