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在网吧与人发生口角 别人动手打A??他们互相打完后。B和C去网吧 刚好是A的朋友。A看到朋友来了就大打出手 使别人轻伤 过程中B和C也动手了。不过只是轻轻的拳打脚踢 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A是成年人。这件事派出所一直没有消息。过了几个月后A在上网的同时被警察抓走说是网络逃犯。怎么成网络逃犯了呢。一直都没有抓人也没有说和解的事情更没有逃跑。请问ABC三人怎么办?(B和C都是17岁)

刑事辩护
2019-06-12 09:44: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打架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官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打架起因、认罪态度、赔偿情况进行定罪量刑,可以争取缓刑。
    1、我国现在有刑事和解制度。对于这种轻伤害,双方可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法官会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应当先报案,公安局根据法医鉴定结论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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