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离婚传票不能送达,法院多长时间才能通知我去做公告

离婚
2019-06-12 07:07: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法院传票送达:法院受理离婚诉讼之后,给被告下达传票,可以直接找到被告要求其签收传票,或者由被告同住的成年亲属代替签收传票。
      如果被告以及被告同住人拒绝签收传票,法院可以留置送达传票。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可以采取公告形式送达传票。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并立案后,被告在五日内就会收到法院的传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 一般而言,“收到法院传票”意味着对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受理。此时,被告方如果想挽回婚姻,一要拖时间,二要采取积极的行动主动和对方沟通。如果此时仍静静的等待无所作为,那么等待的唯一结果只能是法院的判决。
    当然,如果夫妻感情裂痕已深,已经到了无法弥补的地步,此时再考虑“我不想离婚怎么办”,就为时已晚。此时,至多可以拖延离婚,但不能阻止离婚的发生。
  •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适用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公告送达流程  送达是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的一定方式,将法律文书、诉讼文书交付给应当收受文书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