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毁坏财物罪我打电话叫来三个人,我口供上最:我打电话叫他们来打架的。他们口供一致是:来这里救我的。这口供能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6-12 02:11: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的含义:目前,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的含义,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与盗窃罪抢劫罪等侵犯财产罪中数额的含义完全一致,均指财物整体的价值的大小。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与盗窃罪、抢劫罪等侵犯财产罪中数额的含义不同,具有自己不同的含义,指的是财物个体被毁坏的价值的大小。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的准确含义应该是财物个体被毁坏的价值的大小。
  •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处罚: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 1、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刑法规定,犯本罪,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案情所述,是否应当逮捕,应看行为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作为一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如果符合刑诉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则应当逮捕,不违反刑诉法规定。认为双方都应该以聚众斗殴罪逮捕是错误的。对方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可能不符合逮捕条件,但却符合采取取保候审条件,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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