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十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移动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请问如果维修不超过30日再次损坏,有什么处理方案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6-12 00:5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品质量中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 三包有效期内农机产品发生故障,修理者应当自送修之日起4O日内排除故障并保证正常使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播种机、插秧机等产品在农忙季节出现故障,在服务网点范围内属易修理的故障,修理者应当于2日内予以排除,属不易修理的故障,应当于5日内予以排除。
    在服务网点范围外的,农忙季节出现的故障修理由销售者负责,在售出时与农民商定。国家提倡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开展农忙现场三包服务。修理费用由生产者提供。  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 因产品缺陷遭受人身或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包括产品的购买者、使用者和第三人。
    生产者和销售者连带责任:对外连带,内部追偿(《侵权法》)

    (1)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2)生产者的责任:无过错责任(《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
    ①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生产者的免责事由:
    A.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B.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C.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例外(《侵权法》
    (3)销售者的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 ①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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