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车子天窗坏了,然后开到当时买车的售后进行维修,售后说我的车子必须要在他们这进行保养才能够给我实行三包法给我维修,我说我这个是质量问题和我的保养有什么关系。他们说要系统录入保养齐全才能够享受三包法,说你要是在外面保养以后油箱出现问题了这边也是没有办法给你弄的,我想想保养在哪里其实都差不多也就买了机油机滤。然后他们师傅就把我车子开回去了,我说你把我车子修开出去干嘛,他们说是拍照。然后过了将近两个小时我又问你们把我车子到底开到那里去维修了。他们支支吾吾就是不说就说快了让我等一下就好了。直到XX迪售后打电话给我我才知道他们把我的车开过去冒充我是车主在售后维修。售后说他们家XX迪系统早已经给没收了,不存在录入系统的,说天窗坏了是可以直接维修的不需要购买机油机滤的。就算买了以后油箱坏了XX迪厂家也是没办法售后的。然后我就打电话给买车时的售后要退机油机滤那边不给退让我车子以后就在他们那里弄。这个情况我应该怎么弄

消费者维权
2019-06-11 20:19: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上所指的产品质量问题是指产品的缺陷,而非产品的瑕疵。产品有瑕疵,俗称是指产品存在毛病。例如,布料上有些小疙瘩或线头,但这块布料还是可以用的。所谓产品质量问题(即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健康、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对该产品保障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标准而存在的不合理危险。
    比如,洗澡器的某些电器元件绝缘性能不好,容易导致漏电;啤酒瓶厚薄不匀,容易发生爆炸等,都属于产品缺陷。  一般情况下,存在瑕疵的产品是可以销售的,但是必须以“处理品”、“次品”等形式注明,并告诉消费者哪方面有瑕疵。
      相关法律可参考: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内在质量所承担的义务可以概括为默示担保义务和明示担保义务两类。所谓默示担保义务,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本法规定的“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是产品质量最重要的默示担保条件之一。所谓明示担保,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产品的性能、质量通过直接表达意思的语言或者行为作出的一种保证或承诺。
    本法规定的“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即是明示担保义务。
    一般产品质量责任,又称瑕疵担保责任,是指违反上述明示或默示的关于产品的质量保证和承诺,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这种民事责任是基于合同关系发生的,因此这种民事责任是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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