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给朋友介绍的兼职,在ktv服务员,他去面试的时候,那个人事的说,培训一天没有工资,第二天有工资,但是上班了,感觉和人事说的都不一样,突然的说要考核,不过就没有工资,因为第一天上班,都在学习怎么做事,没有时间去学习考核的内容,这个考核让人措手不及,工资就这么没有了,而且面试完了后,让交460说是服装费和对讲机的钱,我们交了,才让上班,让我们赶紧交钱,说是晚上上班,店长要安排服装的,结果两天了也没有给,而且问什么时候发,店长说再说吧,而且同一天进来的人别人交的是360,第二天来的人有的交了100有的没交,因为觉得受骗,我朋友说不要那两天工资了,让他把我们交的钱退给我们,现在对方以签合同了,不肯退

2019-06-11 08:51: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据《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未缴纳社保的,应当补缴社保。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不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劳动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情进行劳动仲裁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在收到仲裁裁决时仍不履行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员工可拨打12333针对投诉相关事务进行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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