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审判决后,被告上诉,XX院发回重审,是不是属于二审?

2019-06-10 21:05: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一审上诉期内,一审判决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只有在上诉期内,任何一方当事人不上诉的,上诉期满,一审判决才生效。生效后才能按照判决中的义务履行,否则因不生效,判决内容也就谈不上履行的问题。
    现提供如下法律依据,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二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依法必须送达被上诉人。而且还必须有送达回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一个案子经过了一审和二审又再审,再审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则原审法院是一审法院,对案件重新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重审是一审法院对经上级法院二审或再审后认为一审法院或
    一、二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裁定发回重审而对案件进行的重新审理。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案件恢复到原告起诉时的初始状态,重审一般由一审法院另组合议庭进行审理,可追加当事人;一审法院应按照一审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按举证、质证、辩论、调解、判决等程序依次进行。当事人(包括新增加的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 申请强制执行是在法律文书(调解、裁定、裁判)奏效之后申请。通常情况下,是一审法院裁定、裁判送达之后十五日内未提起上诉的或调解书送达之后,即可向原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裁定、裁判送达之后,一方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的,那么根据二审法院的裁定、裁判结果来判断法律文书何时奏效。总而言之,即使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奏效后,申请人能够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肯定是一审也不肯定是二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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