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有个朋友在2015年12月,借我十万块钱,说是一六年十二月还给我们的,到现在也没有还,不信的是借我借的人一上个月死了,他有老婆和一个女儿,他去年上半年把房子过户给他老婆的弟弟了,说也差他们钱,现在他老婆和他女儿也找不到了,请问我现在该咋办?

2019-06-10 18:34: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债务转移必要经过债权人同意;
    2、转让后,若第三方不履行,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第三方追讨。
    《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对于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分离的房产而言,不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可能会影响房屋所有人维护自己的权利。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得到法律确认,在实际操作中就无法判定所购房屋的用地是否合法。没有土地使用权证,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贷款,而且有被原土地使用者抵押的危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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