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别人钱,人家已经起诉了,我没去,但现在没钱还,也没有财产,但是我现在别的城市要结婚登记,对方会找到我吗?

2019-06-10 17:5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别人钱应当积极还款,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 如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仅仅是在同居过程中,双方共同基于某种原因而产生了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可以先行就这部分财产进行协商,如果不能够达成分割的合意,则可以通过起诉法院请求判决对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前提是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该部分财产确实为双方共同所有。
  • 结婚时间跟继承的关系:只要登记结婚 ,不管多长时间都具有继承权。 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要从民政局拿到结婚证起,就属于配偶关系,婚姻关系确立,这个时候就有权继承遗产。
      对于遗产的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的那一刻开始继承。
      
    1、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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