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首付,写了双方名字,离婚后房子如何分配?

离婚
2019-06-10 09:09: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分配,房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除上述条件外,即使唯一住房,同样可以执行。

  • 1、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即登记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
    2、离婚协议上写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说明双方认可该房屋为共同财产。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如果该协议已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说明该协议已生效。女方要分割,有一定的难度。如未登记,女方则有权要求分割。
    3、婚前买的房屋,一般应为购买者所有,属婚前财产。在此,不明白为什么会登记双方的名字。
  • 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
    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离婚后还有没有权利分割视政策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果集体土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离婚后未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无权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
    如果政策规定按照户口进行拆迁补偿,则户口未迁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户口迁出的,根据政策的规定,则离婚后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