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父亲在家施行家暴,还经常殴打自己的妻子,还经常叫自己的子女不读书出去打工,还天天赌博输了之后就进行殴打或者抢自己妻子的钱,没有钱后就辱骂自己的妻子和孩子,经常施行家暴,我该这么办!

2019-06-09 20:43: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同居时发生暴力不算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两人在有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一方对另一方使用暴力等伤害人身安全的行为。不过这个算是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
    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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