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是石家庄长安区XX居民,1996年我们买了单位的职工福利房,房款基数3万每户不等,具体有分房规定买了房子的人必须在单位服务干5年,在给职工办理个人产权证。我们都履行了到现在20也给我们办证现在单位居然把我们的房子卖了,把我们赶出来了。我们该怎么办?

2019-06-09 20:42: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通常情况下,关于房产证办理的程序以及应当准备的材料如下: 携带的文件及费用
    1.业主身份证;
    2.已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本(非按揭业主);
    3.购楼发票、付清楼款证明(非按揭业主);
    4.已公证的按揭合同(按揭业主);
    5.契税款及办证费。
    办理流程
    1.在销售部工作人员处签署《办理房产证委托书》(按揭业主),将办证资料交予工作人员;
    2.领取《收款记录单》,并携其往财务部缴纳办证费用及契税;
    3.将已经财务人员签收的《收款记录单》交销售部工作人员;
  • 单位福利房怎样办理过户
    1、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去当地区县房地产交易办理过户手续,整个过程跟正常的房屋买卖程序一样。
    2、产权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3、拿单位盖好章的申请表到市房产局公房科盖章(需要10个工作曰左右时间)。
    4、完成后,带齐上述三张表及房改房相关资料回到房改办,需要带的资料有: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房屋权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需要查看原件及留复印件2份),(夫妻离异的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财产分割兑证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
    单位房产权确定以后,单位房就可以进行房产买卖,或是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等待一段时间在进行买卖。单位房可以买卖与否,单位的意见也是一部分决定因素,而且单位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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