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老公把车子住出来然后抵押给别人别人又把车子卖了!我老公拿了一万块钱!回来取保候审了回来了!后来警察又又叫我老公去录口供去了几次!又给抓了!现在收到的逮捕通知书!上面写着上海市虹口区XX人民检!经察院批准!时对涉嫌合同诈骗!执行逮捕!现羁押在上海XX,!他这个现在是什么意思?还能出来吗是不是等着判刑?还能不能把他取保候审出来?急急急!请帮忙解答!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6-09 17:59: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取保候审是《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公检法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因此,取保候审跟保外就医,两者是不同的。
  • 涉嫌贩卖毒品罪申请取保候审与其他犯罪行为一样,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办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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