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早上我姐骑电动车过红灯的时候,对方骑着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而且是红灯,然后发生碰撞,我姐的牙齿掉了三颗,当时没报警到了医院才报警,交警来了要我们双方协商没怎么协商交警就离开了,走的时候处理事的民警给我留个电话就走了,不一会对方也不见了,等于对方跑了,然后我们就和交警联系,交警说让我们先找到对方,我们根本不知道地方的信息,怎么找,交警那边也没有地方的电话,我就怀疑当时交警怎么没记录对方的信息就草草了了就走了,交警那边说他们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只个人,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2019-06-09 16:27: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警会根据现场勘验、检查的结果,确实双方的事故责任。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话,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进行复核。
    一般而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例如电动车)发生的车祸可以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有证据证明电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具体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认定。
  •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第一时间报警,目的是让交警尽快出现场,有利于事故处理。
    但报警后最终能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还取决于现场保护及肇事车辆是否还在现场,若肇事车辆逃离现场,且无其他证据证明,交警是不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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