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事故是上下班途中,规定时间,规定路线,对方是小轿车掉头,我方是二轮摩托,正常路线,无驾驶本,无行车本,车速较快,我方死亡,事故认定书是同等责任,能认定工伤吗?

2019-06-09 14:26: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您所描述的问题涉及工伤纠纷。关于该问题的法律解释,您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具体而言,根据我的知识和经验,若属于上述规定情形,您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若认定为工伤,则可以主张工伤赔偿。希望我的答复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你这种情况由于事故负同等责任,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要求赔偿。工伤事故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用人单位除了应支付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和治疗与休养期间工伤津贴外,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用工人得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其他项目损失费,而至于要赔多少,需要看事故责任的承担大小、受伤的严重程度、户口类型及年龄,需要了解案件的很多细节才能准确的计算,交通事故的赔偿是非常复杂的,每个项目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事故的财产损失赔偿方式有“折价赔偿、原物赔偿、全额赔偿、修复赔偿”等,而财产损失有车辆的损毁、货物的损失、交通设施损失、随身物品损失,因此事故造成的损失都应当进行赔偿。
    另外赔偿一般坚持填补原则,而不是说一有损失就得全额赔偿,能修复的情况下只赔偿修复而支出的费用,只有车辆全部损毁无法修复时才进行全额赔偿(事故发生时该财产的一般市场价)。
    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如果您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你需要提供你的收入证明。如果您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您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您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法院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的护理费;是否需要长期护理以及最终能否获得赔偿,需要根据伤者的生活自理情况、护理时间、护工人数和工资等因素综合来判断。
    交通费用能不能得到赔偿与提供的证据有关,交通费的产生必须与交通事故造成的结果有直接关系,另外需要提供相关的凭证或发票,否则很难得到支持。
  •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要是发生特别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需要勘查、走访、鉴定等技术手段比较多,也比较复杂,出具具体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就不好判断了。但大部分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警就会把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给事故双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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