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担保人,该怎么办?而且我也没有签字,也没有在场,现在是高中生,他是在微博钱包上贷款的 现在已经逾期了 我现在马上17了 他说要去银行拉黑我 我该怎么办 求帮忙 谢谢

2019-06-09 08:19: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保证合同应当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的,用以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合同。从你的陈述来看,作为保证人的你没有与银行直接签订保证合同,同时你们离婚在前、男方借款在后,如果你的陈述属实,则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不过鉴于银行目前的催收行为,建议你还是请专业律师在详细了解情况之后,向银行出具份律师意见书将所有情况说清楚为好。
  • 担保贷款需要夫妻双方都要亲自到场且当面签字才有效的。如果一方暂时到不了,需要去当地公证处做授权委托公证的,被委托方拿着公证书去银行代签也是可以的。‘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
    (1)、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具体划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应条款。
  •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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