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假三天不扣工资,但是要扣绩效工资,这样合法吗?

2019-06-09 07:4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公厅《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中提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从国家关于职工婚假规定的精神可以看到:“再婚”和“一婚”是享受一样的婚假待遇,所以即使休过婚假的职工,如果再婚也是可以休第二次婚假的。

    需注意:婚假虽然是法律规定应休的假期,但跟事假一样需要履行一定的请假手续,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休假时间,单位原则上应当予以批准,但是可以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与职工协商具体的休假起止日期。
    如果员工申请了,但单位不批或者没有明确态度,即使员工实际上休了假,单位也不能事后以员工旷工为由解除该员工。
  • 你们并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过绩效工资,而是按照惯例在执行绩效工资的计算。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属于内部制度。如果要对此进行调整,理论上要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确定,单位不能单方面作出调整。
    所以,你能够证明你们之前的绩效工资惯例的话,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的方式,阻止单位对于绩效工资的制度变更,保障自己的权益。
  • 《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关于“数额较大”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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