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期购车,由于第二期还款逾期,现在车辆被贷款公司开走了,要求我把尾款结清,还得再交一万六的违约金,这样合理吗?

2019-06-09 01:22: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贷款签订合同时,会对贷款逾期作出规定,一般都会产生罚息。虽然金融机构不同,但罚息的金额和产生的利息也不尽相同。比如花旗银行,会在原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利息。这就意味着,你估计贷了1万块钱,但你要超过3个月不还,你最后可能要还10几万的利息和滞纳金。
    2.信用污点
    逾期产生后第二天,你的名字就会同时出现在各大银行内部系统。逾期后,信用报告不可避免的会留下不良记录。一旦留下即可能会被保留3年~7年的纪录,将来若要向其它银行借款,可能就会因信用不良而无法容易申请了。
    逾期情节严重的,今后办房贷、车贷也会受到影响。
    3.无法享受贷款优惠利率,甚至已申请不到贷款
    贷款利率一般会有不同程度的浮动,优质客户通常可以拿到最低贷款利率,而有过贷款逾期记录的用户,可能申请不到贷款,即便拿下贷款申请,也很难享受利率折扣。
    4.打为老赖
    故意拖延、拒不履行债务的人会被打为“老赖”,以至于无法乘坐飞机、高铁、住宿等。可以说,生活将寸步难行。
    5.吃官司
    如若超过3个月仍未缴款,情况将更严重!借款方将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判决下来后,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存款,抵质押物等财产将被化扣、拍卖用以以清偿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失。当然金融机构的损失可不仅是贷款本金和贷款利息,还有逾期利息、罚息、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以及处置抵押(质押)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 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首先逾期的话会根据时间长短对您的征信有影响严重逾期(超过90天)征信就是黑户,在逾期还清前是无法再申请任何贷款业务的,其次逾期会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等额外费用,长期逾期最后利息大于本金的事情也不是什么新鲜事,还请谨慎对待。
    此外,还须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严重的,还须支付违约金。
  • 首先,逾期利息应该认为是借贷合同到期后,借款人继续占用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收益,确切地说是本金在逾期未还这段时间内产生的孳息,支付逾期利息是对出借人的合理补偿,无论借贷双方是否事前约定,借款方逾期未归还本金的,出借方都可要求借款方支付逾期利息,这是法律赋予出借方的权利。
      其次,违约金是双方事先约定的,是双方就未来对方可能违约而作出的对自己有救济效果的条款,只要一方违约,另一方无论是否存在金钱上的实际损失,都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金的作用在于督促双方及时、合理地履行合同义务,是对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如果存在实际损失的,违约金数额可以和实际损失相当,也可以高于实际损失,但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
      由此看出,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性质和作用都不同,两者的适用也不存在矛盾冲突。借贷双方事先没有约定,事后借款方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出借方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借贷双方事先约定单独适用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的,出借方可按约定向借款方主张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借贷双方即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的,出借方可同时就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进行主张,只要两者之和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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