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尚未办理房产证和过户手续的经济适用房签订购房协议并且支付房款后,若卖方死亡,卖方的子女是否享有房屋的继承权?和卖方签订购房协议时,除了卖方配偶签字同意,其子女需要签字吗?

2019-06-08 20:52: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地产权利证书;  
    (四)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五)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六)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七)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八)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九)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十)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十一)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十二)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十三)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四)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房屋买卖后,产权人死亡的,房产过户的问题根据过户方式、对象等来确定。比如:房产证户主死亡买方没过户怎么办?房产证户主没去世时购买房子,但没过户的,现在户主去世了。根据房产交易所规定,先要办理遗产继承到原户主继承人名下,然后再过户到买方。
    作为买方的协助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办理公证书和房产证,如果卖方办到新的房产证后不给过户,则以前签的协议书和以前户主的房产证还有法律效力,或者可以以此起诉卖房取回房产。

  • 一、房产证遗失补证申请登记程序:

    档案馆查询、出具证明-遗失启示登报-配图-提交资料-交费领证。

    二、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补办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备注:

    1、第
    8、9项为单位申请遗失补证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文本,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

    3、遗失启示自登报之日起需满30日,方可申请补证。

    三、收费标准:

    登记费:1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 ;  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  
    1、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应特别提示买受人,其二手房买卖未经房地产登记机构转移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为防止出让人一房多售等非法行为侵害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2、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以《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为例,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或者权利证书;  
    (三)房地产转移、转让、变更或者设定他项权的协议书、合同书或者批准文件;  
    (四)缴纳房地产税的证明。  上述合同一方当事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需公证:A、外国人;B、华侨,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国护照、无国内身份证明者;C、港澳台地区居民;D、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3登记的审核时限和权证的领取  应告知当事人:按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转移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册,并通知房地产权利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领证时权利人(或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已缴手续费、登记费、印花税收据及受理时的收件收据(原件),仔细核对《房地产权证》及《登记证明》。  4代办登记  代办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手续,要取得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如果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按有关规定委托书还需公证。要认真审核上述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并在买卖合同签署后15日内及时办理。对原件要妥善保管,办理完毕要及时归还当事人,以免丢失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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