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咸阳打工。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今年三月份在一家信贷公司贷款三万元,由于当时不太懂再加上有些受骗,认为利息很小,几乎是0.6分钱的月息。最近发现根本不是,月息加上什么担保费,变相月息2分4!确实无法接受更负担不起,咨询过别的律师,律师说这属于高利贷,建议不要还款等对方起诉,这样法院不会判如此高的利息!这个月我因为还款推迟了几天,又要多加一百五十块钱的什么费用!我就按原来的还款金额还了,但他们非得要那一百五十块钱,由于当时留有我的信息,包括话费详单,现在给我所有朋友还有客户什么的打电话说我欠他们钱,搞得我现在也很尴尬!当时签合同基本上是他们口头上问答我签合同的,合同具体也没看过,后来他们才将合同电子版发给我。我现在想问您的是,他们这真算高利贷吗?如果是的话我自己可不可以起诉,起诉的话费用大概得多少?

2019-06-08 20:16: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解决欠款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在此想重点提示一下对“诉讼”的正确认识:对债权人来说,如果协商调解无法索要欠款,就会想到起诉,但对于此类纠纷,不要单纯的认为,诉讼就必须要走繁琐的立案、开庭、判决等程序。
    其实,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只要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同时,法律还规定: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故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操作得当就可以以最短的时间收到追讨债务的最佳效果。
  • 1:现在不是说高于多少是高利贷。一般高于24%以上的可称为高利贷。但是对于高利贷,国家也不是一味反对。2:根据最新规定,年利息24%以内的,也就是坊间所谓的二分利。
    国家法律予以保护。也就是说如果你欠别人1000元钱,利息约定24%,那么一年后的本息合计为1240。也就是一年240元利息。如果你不还钱的话,对方可以去法院起诉你。
    法院会给与支持。3:年利息大于24%,小于等于36%的,也就是坊间说的三分利。根据现在规定,这部分为自然债权,也就是国家法律上不保护,但是承认可以有这个债权,如果你作为债务人偿还了这种利息的,然后以相反理由请求法院判决债权人退回这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你借高利贷的利息是三分利,那么,如果你因为害怕而负担了利息,国家不会支持你请求宣布这部分利息无效或者请求退还利息的。4:年利息超过36%的部分,国家不予承认,不予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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