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我老公不同意,如果分居要多久才可以自动离婚

离婚
2019-06-08 17:04: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首先应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将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进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1、不存在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的情形,当事人意欲离婚,只能通过到民政机关协议离婚或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两种方式,对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情形,一方坚决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符合法定的必须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因此,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意欲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在因感情不和的情形下分居已满两年,仍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向人民法院证明双方已经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要求其判决准予离婚。当然,在此期间,如果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必要处置的,可以通过更为便捷方便的到民政机关协议离婚的方式,实现离婚目的,但是这取决于对方是否同意、配合或者就相关问题协商一致。
    2、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先由有关单位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B、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C、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依法宣告失踪,另一方发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准予离婚。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1条、32条
  • 老公不同意离婚,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