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目前和我爱人关系还算可以。2016年3月份,我出资购买一套房产(我爱人没有出资,婚后也都是我独自还贷款),当时我跟我爱人还只处于男女朋友关系,但房产证上写上她的名字,我和她各占百分50。2016年11月份我们去领了结婚证,正常说如果只写我的名字,那这房产完全是我的婚前财产的,但是由于写了我爱人的名字变得有点说不清楚。经历了这将近两年,我时常会紧张,对我爱人要求过高,加上一直未孕,更让我一直很紧张。我跟我爱人说出了我的困惑,她也支持我去做公证房产为婚前财产。我想咨询的是:如果这样去公证为婚前财产是否有法律效应呢?因为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各占50%。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呢,能盖过房产证各占50%的说法吗。

公证
2019-06-08 15:30: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主要看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归各自个人所有,那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公证时将婚前一方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约定为另一方所有,那该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为另一方所有;如果公证时将婚前一方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夫妻婚前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
    (4)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等。
    婚前夫妻财产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