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朋友跟我借了钱,也写了借条,但是还钱我的日期过期了,请问借条还有效吗?起诉的话能胜诉吗?本来是写了2017年8月7日要还钱給我的,可是老是追不到钱,现在都2019年,

2019-06-08 13:34: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借款实质也是个合同行为,《民法通则》第88条规定:“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根据上述规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非常重要,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期满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权利人主张债权时起算;权利人主张债权时给予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借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偿还借款,但应当给借款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一直拖欠不还,出借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债权。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起诉,由于法院受理案件不作实质性审查,而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需经法院开庭审理才能查明。同时,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事权利,即胜诉权丧失,但起诉的权利即诉权并没有丧失。实践中,胜诉权丧失,已经没有起诉的必要。   借条是一种合同关系,在借款人收到款项时合同成立并生效。借款必须在还款期内及时收回。因为借条是有诉讼时效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民事诉讼权利人在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在法定的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了法律保护的权利。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是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计算为两年。

  • 一、借条写清楚借款人、贷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等基本事项即具备借条的基本构成要件;
    二、借条清楚、有效只是基本的要求。规范的借条能更有效的保护出借人的利益。规范的书写借条应该做到以下方面:
    1、由借款人手写借条全文并签字,不要打印;
    2、借条内容表述准确,不要产生歧义;
    3、要求写清借款时间、借款用途(用途应合法不得是用于赌博等违法用途)、利息约定、还款期限;
    4、贷款人交付钱款时,尽量不要现金交付,尤其是大额借款,要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且对方的户名和借款人一致;
    5、如对方信用或还款能力欠佳,可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人。
    6、如果双方需约定事项较多,可在书写借条同时,签订借款合同,进行详细约定。
  •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六)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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