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本今天我休息,可是一早领导突然发现排班少一人上班,就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上班,可是那时候已经接近上班时间了!我挂电话后立即洗漱换衣服出门,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当时已经过了正常上班的时间,还可以报工伤吗?

2019-06-08 12:54: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首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有商业险的话由商业险保险公司赔偿,仍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来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案件情况计算,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建议能来电详谈。

  • 1、公安机关的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认定书是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所以责任认定书还没下来之前,法院暂时无法受理。
    2、刑事拘留有一定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拘留的,当事人可以向拘留的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就可以出来。刑事拘留的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肇事方如果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工伤赔偿的种类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若因工致残,还包括: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若因工死亡,还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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