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咨询下生育津贴和哺乳期基本工资是一起的吗?

2019-06-08 12:38: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具体来说,在企业中,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职位、能力、价值核定的薪资,这是员工工作稳定性的基础,是员工安全感的保证。
    同一职位,可以根据其能力进行工资分不同等级。
  • 生育津贴政策规定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生育保险,劳动者产假期间领取了生育保险支付的产假津贴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再支付劳动者产假工资,因为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产假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晚婚晚育的,具体延长多少天,需要查看所在城市的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增加15~30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3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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