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和老公离婚了。担是外面欠了债。离婚书写外债由男方还。可是男方一直不还??我怎么办呢

离婚
2019-06-07 19:09: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其一,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你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诉,同时可以多方面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其二,如果你方将小孩留下,之后可以要求对方给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如果男方所欠债务产生于婚前,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如没有另一方在婚后向债权人作出承诺,不会在债务人的配偶与债权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也无法律上的根据和理由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
    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的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且婚前所欠债务的资金或财务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男方的债务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一般来讲,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约定由男方清偿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应以男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也即由男方个人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