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合伙做事准备开公司,但是一直没有注册下来,已经运营了两年,临时伙伴要单干,请问之前合作赚的钱还能要得回吗

2019-06-07 14:20: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合伙人之间的协议仅对合伙人有效,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债权人有权按照合伙方面的法律规定,对你退伙前合伙所欠债务进行追讨、你也有义务对退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清偿后,你可以依据双方的免责协议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注册合伙企业必须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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