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当时户口有点问题,结婚证没领,后面孩子生下,而孩子户口又跟着男方,但后面男方不管孩子也找不见人,现在孩子一直跟着女方生活,现在想把孩子户口转到我名下,该怎么办

2019-06-07 11:18: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重婚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如果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其中之一,那么就依法构成犯罪,重婚罪。
  • 当事人的子女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婚且未就业)的前提下,还要考虑如下因素:
      
    1、当事人子女的户口,只能在不改变“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回父亲的户口所在地挂靠,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并且需要户口迁出(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出具同意户口迁出(入)的证明的,才可以迁入;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有结婚证说明是有身份证的,因为没有身份证是办不了结婚证的,办了结婚证生了孩子后没有身份证,说明身份证是丢了,可以先补办身份证,再给孩子上户口。如一直没有身份证,说明结婚是假的,准生证也肯定没有,因为没有身份证办不了结婚证和准生证。
    如果只有一个假结婚证,没有准生证,没什么身份证,户口是肯定上不了的。请先补办身份证,再补办结婚证,准生证是不可以补办的,只有交清罚款用罚款单代替准生证。上户口还需要出生证户口本,证件齐全了,上户口是很简单的事。
  • 结婚证丢了,如何证明婚姻关系

    1、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当事人遗失、毁损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一份户籍证明

    前提是夫妻双方的户口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以户口本的信息来证明夫妻关系
    3、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

    (1)婚姻登记处有义务向需要查档的婚姻当事人出具相关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或告知其档案存放地。
    因此婚姻机关有可能因婚姻登记档案已移交而无法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婚姻档案存放地。

    (2)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3)加盖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亦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当事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婚姻档案作为婚姻关系的证明,然后凭婚姻档案到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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