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一公司在2014年签订供货合同,双方约定于2014年年底付完所有货款,否则视为违约,但对方在2014年年底欠了10万多没付,后来付了两次款?,现在还欠6万多元,我可以起诉对方吗?是不是合同到期两年就是过了起诉期?合同是不是就失效了?求回答,谢谢。可以委托你们起诉吗?

2019-06-07 09:36: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 1、根据我国合同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双方均存在违约的情况下,根据相应过错,各自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法》120条规定,违约双方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任何一方只要违约都应因自己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笫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买卖双方均存在违约,原告起诉,被告提出反诉,如果双方均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则合同继续履行,互不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则判决合同解除,互不支付违约金。
    4、但是如果一方要求继续履行,一方要求解除时,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审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确定判决结果。
  •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愿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员工该怎么办呢?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有哪些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知识。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是后面两种情况的话,那单位就要给你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合同中约定合同有效时限的,合同过了有效时限合同自然失效。合同的失效只是合同中约定条款的失效,不影响合同本身有效部份的继续执行,即合同失效后一些应该按《民法通则》和公序良俗来处理合同失效后的后续事宜要继续办好,不可一方利用合同失效侵占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即对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宜应按公序良俗来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