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孙女3岁在隔壁宾馆门口玩,误把置于宾馆打开的玻璃门内地上的一黑色包装快递当成垃圾扔到宾馆门口的垃圾桶里丢失了,位于宾馆六楼鞋厂的物主看到宾馆录像后找我全额赔偿,说快递价值1千多,现寻求法律帮助:我孙女3岁孩童应担全责吗?物主让快递员随意放于宾馆过道门口地上应担多大责?先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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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没在指定的时限内送达邮件的,属于
合同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快递公司请求赔偿。如果快递公司拒绝赔偿的话,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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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第三人侵权
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
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
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
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只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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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