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让开发商抵押出去了,现在是只可以住不可以卖,现在没有房照,只有房票子,当时抵押的时候还是我大姑姐夫和开发商逼着我大姑姐签的字,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家房子还要我大姑姐签字才可以抵押?我问也问不出来怎么回事!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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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有
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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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抵押合同。” 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
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依照《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
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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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