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给公司干了快3年了,这又辞退我了,都没有给交保险,不过公司给的补助,像我这样情况能不能要经济补偿金
-
《劳动法》和《
劳动合同法》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工单位解除劳动
合同做出了许多限制,无法列举。比较集中的条款如下: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辞职,并可以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n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n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