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被停在路边的司机,开车门撞到,当场昏迷,现已在医院治疗一个星期,期间,家人请假过来护理。请问,最后我应该获得哪些赔偿?

2019-06-06 15:01: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 交通事故不是完全由保险公司赔偿,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要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来确定赔偿,通常全责需要被保险人承担全部的责任,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车主自行赔付。如责任是对方的话,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付,如果车主因为违法驾驶造成车祸发生,根据保险条款进行赔偿甚至是不予以赔偿。
      车主是全责的情况下,要负起全部的赔偿责任,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受伤者进行赔偿,具体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
    另外造成的财产损失需要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