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前几天我朋友在私人借了三万元高利货,当时给二万七,然后月息三仟,朋友和放钱方,都说只担找到家,不担保钱,当时有证人,真视频和录音,但合同让我写了担保人,身份证件号码和手印,我是被骗了,我怕以后有事,我怎么办

其它
2019-06-06 06:41: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否需要担保人,主要是取决于合同的种类跟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一般来说,如借贷合同等双方履约时间分离的双务合同,这类型的合同中,债权人为了其债权的实现是要求提供担保的;而如劳动合同等则视招聘方而定,现在法律是不允许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要求担保的,但招聘方是银行这类单位则是例外。

  •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的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采取欺诈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3、当事人是否恶意中通,是否使用欺诈手段,由保证人举证证明,不能举证证明的,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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