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失踪,我去派出所报案却没人愿管,经过我几次要求才勉强登记,且并无下文。应该是有很多线索的,如和她在一起的人,电话号码等,但他们说找不到要我自己去找。我想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老婆说一定回来的,但过去两个多月都没回来,她还怀孕的啊。

其它
2019-06-05 19:35: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在人口失踪满48小时就可以到当地派说明情况,民警会帮助寻找走失人员。
    一、人口失踪没有什么立什么案一说;  
    二、有证据证明人口失踪可能是由于某种犯罪行为引起,如绑架、婴儿被盗,非法拘禁等,那就涉嫌什么就按什么犯罪做刑事案件处理。民法意义上的“失踪”,只能自己家人出钱出人四处去找,公安不会理睬。如果是跟失踪人在法律上有利害关系那就要去法院。但请求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第一百六十六条【宣告失踪】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参见民诉见第
    194、195条)
  •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的条件有两个:一是有犯罪事实;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个人诈骗的,金额达到5千元以上的就应该要追究刑事责任了。 你的情况派出所完全应该要立案,至于到底是诈骗罪还是别的罪名,那就是经过公安机关调查之后检察院起诉的事情了。
    公安机关说这只是你的一面之词不能立案,你可以将你收到的收条给他们看,以证明你已经被骗走的金额数目。至于要你找到犯罪嫌疑人才能立案这一说法实属荒谬,难道所有的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的,公安机关就都不立案不追究刑事责任了。
    你应该配合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的证据与线索,只要你提供的材料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 交通肇事者逃逸,拨打110报警,并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拨打120让医疗救助人员赶到现场稳定自己的伤情。自己不能实施这些行为的,应尽可能的争取他人帮助。
    2.保留事故现场证据。
    交警部门赶到后,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的勘查与检验,尽可能多的提供逃逸车辆的信息,好让交警根据线索尽快的找到逃逸车辆和逃逸司机。
    3.静待案件的侦破。逃逸者往往是害怕因交通事故带来的法律责任,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其终究得归案,逃逸更是加重其惩罚的情节之一。
    4.受害人在遭受事故后所发生的人身损害的医疗单据、财产损失单据等需一直保留,直到查清事故的赔偿义务主体后,通过和解、调解或是诉讼的途径向其索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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