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准备辞职,但是前期在公司担任某项目的项目经理,目前项目已完工,竣工结算正在办理,根据当时与公司签署的项目考核协议,预计可以获得考核奖励几十万,但是公司以本人离职已不属于公司员工为由,不予计发本人考核奖励(项目其他未离职人员计发了奖励),请问这个合法吗?本人是否可以申诉?

其它
2019-06-05 15:25: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者离职可能会发生劳动纠纷,对于这些劳动纠纷,当事人可以协议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劳动者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与社保类似。
      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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