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张8万信用卡,去年6月底他说他拉卡拉里可以放4万挣利息然后平分,当初我还房贷压力大就相信他给了他4万,给我打了张借条,我也不知道借条正规吗,后来又以他朋友借钱有利息分,把我剩下的4万刷走,信用卡也给了他,7月份又以我的身份信息给他办了6个贷款,说到还款的时候会提前给我,到现在大部分都是我在还,帮他还的贷款和欠我的利息一共有4万了,给他打电话老以各种理由推脱,这次信用卡他没还,银行打电话到了家里,我找他谈怎么解决,谈好了说给我写个协议,拖了5天了还没写,我不知道怎么办了,我的2个朋友也给他办了好几个贷款,也是不给他们还,求助

2019-06-05 13:27: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根据《刑法》第196条,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的,构成行用卡诈骗罪,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2.你只是信用卡逾期,尚不构成恶意透支。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54条,恶意透支数额达到一万元才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此你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3.你与银行之间成立信用卡合同,你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款,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4.根据《合同法》第107条,你逾期还款银行可以要求你继续还款或要求你赔偿损失,一般银行会对你逾期还款计算利息。
    5.你应当及时向银行还款,并向银行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但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6.建议你就还款关系与银行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
    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协议,那么该协议产生于夫妻关系之中,又分离于夫妻离婚关系之外,如果未能在离婚调解书中加以载明,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时,另一方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到头来,有可能双方重新进行离婚后的财产诉讼。
    夫妻双方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一致,应当将财产分割情况具体写在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中(如写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中,法院生效的调解书中),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得到法律的帮助和支持,最终实现自己的离婚财产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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