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半年前。我和一个15岁的女孩谈恋爱,那时候我16岁,然后就发生了关系,过了半年就是现在,她和家人来找我,她说,她打孩子的时候,引发了子宫癌,医药费用了18万,要我赔偿,她打孩子的时候没有通知我,她消失了半年来找我的,半年的时间我和她没有联系,我想请问下,我跟她发生关系,这样,我犯法吗?都是自愿的,她说去法院起诉我,法院会受理吗?

2019-06-05 13:16: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这一规定诉讼费有两类: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包括两种: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案件交纳费用。离婚案件就属非财产案件。  
    2.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财产而引起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交纳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1%交纳。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上述规定交纳离婚起诉费。
  • 侵权行为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可以在此基层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如果合同纠纷协商不成到法院诉讼解决,具体诉讼流程:
    1、撰写民事起诉状,写起诉状关于纠纷的详细情况,收集关于纠纷的有效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证据收集后案件被受理,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法院给出指定的银行缴纳诉讼费,之后再向银行给你的缴费单递交给法院。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你发开庭传票的;
    4、之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的时间、以及地点出庭参加的诉讼。
    5、开完庭之后就是等待审判的结果,如果如审判的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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