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诈骗金额两万只是从犯判多久,现在需要做什么吗

刑事辩护
2019-06-05 10:56: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诈骗金额在5000和1万之间符合立案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可以判刑。各地标准不一,按照当地标准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关于诈骗罪从犯怎么判这个问题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根据诈骗金额来量刑。   诈骗罪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诈骗不足4 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 000元以上不足5 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 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诈骗3 000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六条 【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第一百二十七条 【缓刑适用但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法官只会根据诈骗金额量刑。
  • 您好,我国刑法中的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即次要的实行犯。所谓次要的实行犯是相对于主要的实行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罪分子。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即帮助犯。所谓辅助作用2是指没有直接参加犯罪实行,而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帮助实行犯,促成其犯罪结果。由于帮助犯在共同犯罪中只是居中于辅助性的地位,因此不可能起主要作用,只能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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