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四级残疾证加上新农合加上低保住院最低报销多少

2019-06-05 07:57: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新农合二次报销,只是新农合基金使用内部的一项调整政策,即每年年底,如果新农合基金节余超过总基金的25%,那么根据新农合政策要求就会实施二次报销,实施二次报销的办法由新农合部门制定详细的方案来执行,一般对报销比例达不到某一定要求的实施二次补助。新农合一般县外住院报销的比例比较低,因此在二次补助的过程中,县外住院参合患者占大头!

    二、农村医保,吃低保的人:按规定享受低保的人员住院费,达到规定金额(各地区不同),可以到所辖的乡镇民政社保科办理报销一定数额的住院费。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四级伤残不能一次性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本人工资;保留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75%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所在单位和工伤职工本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十三条”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之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四级伤残工伤职工待遇不能一次性支付。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由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 四级残疾参与社会保险的,我国的残疾等级标准有很多类,有工伤、残废军人、社会残疾人等。它们的等级标准是不一样的。 四级工伤、残废军人是有相应的补贴的,普通四级社会残疾人目前没有什么补贴方面的政策,但能按残疾类别享受相应的康复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内容按各地具体情况而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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