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您,我儿子是12年在外地打工,公司让交三险一金已经交一年了,可是13到14年因为公司转让黄了停交两年,15到16年接着续交两年,17到18因各种原因停交两年,请问律师像我儿子这种情况可以在外地打工公司补交吗?我儿在黑龙江本地是正事职工有单位没有交养老金,可以把外地三险一金转回本地补交吗?还是把本地的工作关系可不可以转到外地去呢?老师麻烦你了谢谢

2019-06-04 19:09: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通常情况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后,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在缴纳达到一定时间退休后,劳动者可以依法领取养老金。
  • 养老金停交后可以自己补交吗,  养老金停交后可以自己补交。但是建议直接续保。  
    1、如果是可以直接续保的话,不建议作补缴,社保是一个累计交费计算的过程。  
    2、如果补缴,首先到社保局把交费方式改为个人方式,因为原来采用的是单位方式,并且要交纳不低的滞纳金。  
    3、最好的方式是采用找一个固定工作,由新单位续保即可。  养老金续交情况大体可以分为两类处理:  一类是中断后现在仍然没有单位的人员(包括以个人身份参保中断的无单位人员),本人可以持自己的《养老保险手册》和缴费记录到当地社保局个人缴费大厅或窗口核对原先的缴费记录,然后按照个人缴费办法办理续保续缴手续。  对于原城镇各类企业中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个人要求补缴的,可依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劳社发[2003]11号文件进行补缴;对于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非工薪收入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中断后再续保的,原则上对中断年限的费用不补缴。2007年,可以在上年度自治区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70%至1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缴纳。  另一类是中断后找到工作有单位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尽快由本单位劳资部门出面,按照单位参保缴费办法办理续保续缴。  现为国有、集体、外资企业职工或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合同制职工的,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自治区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收入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8%;现为私营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自治区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2007年,企业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收入的14%,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8%,私营企业缴费比例每年长2个点,到2010年达到20%,与其他参保企业单位持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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