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育保险门诊部分报销时被告知没有备案,不予报销。但是单位当时也没告知需要备案,我本人也不知道要备案这事。请问我这报销可以实现吗?我现在该怎么做?谢谢!

保险赔偿
2019-06-04 17:36: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被保险人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条件下,因妊娠、流产、分娩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 义4 接受治疗,本公司对其在治疗期间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 生育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给 付生育医疗保险金。具体包括:

      
    1、孕妇孕产期的检查费;(指建立孕妇保健卡后的并经事先预约的检查所产生的费用);

      
    2、产妇分娩住院的医疗费用(不包括新生儿费用);

      
    3、已婚者流产、引产等终止妊娠措施而支出的医疗费用。

  •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申请人提供资料: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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