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抚顺市望花区XX某幼儿园的一名教师。7月23日,我班一名孩子姥姥说我打孩子了,无凭无据,在幼儿园反复数次谩骂,殴打,又去医院检查验伤,医生诊断:孩子未见异常。要求退托,强行让幼儿园返还她7月份整月托费及伙食费,还要报销检查验伤费用,拿到钱后,她家仍然无理取闹,告教委,要求开除我,并在微信上,朋友圈散步,造谣,抵毁我,造成了非常恶劣的负面影响,更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我有她看病的原件病历和退还托费她签字的收据等,还有她女儿造谣,抵毁我的图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