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按照建委租赁合同签了租房合同,租户擅自拆了logo墙,我可以要求租户赔偿违约金和实际损失吗?租户说建委租赁格式合同违约是说拆除主体结构才承担违约责任,请您指教,谢谢您

2019-06-04 17:00: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1、您与饭店的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
    2、可以由租客赔偿,
    3、因为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所以双方都有解约权,饭店的行为不属于违约,
    4、如果饭店对房屋保管不当,造成您的损失,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详情请来电咨询。
  •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支付给另一方的费用。那么租房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租房合同违约金标准是怎样的?
    一、租房合同 违约金多少合适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二、租房违约如何赔付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因此所说的情形,在按照第三十七条规定履行手续,并不存在第九十条规定的情形,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 1、一般来说租房合同中对应交未交(延期支付)租费按迟交天数要有滞纳金规定,超过中国时间未交费用的还应该有终止合同的规定,这是租凭合同的基本要求;
    2、租客能否转租,这在合同中也应该有限定,按现行房屋转让法规,转租房屋应该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3、依据上述分析,你所说的情况可作这样处理:一是责令房客限期交清合同约定的房租费;二是明确表示所租房子未经房东同意不得转租第三人;三是协商解决如果房客只租到明年一月,可立书面补充约定,先交费至一月,然后搬走;四是原押金在水电费未清算前不得抵消租费;五是房客违法合同租期提前退房也应该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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