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与2015年10月1日入职现在公司,已签订劳动合同,入职时未怀孕,在15年12月6日发生已经怀孕,本人已经向公司反应怀孕的事实,事后几天本人的直接上级领导找到本人谈话,说是公司效益不好,需要一部分员工回家停薪留职,该领导明知本人已经怀孕的事实,还依然劝退本人, 最后本人不同意接受公司安排,并找过公司上层领导告知怀孕的事实,希望公司重新考虑。后来又经过几次协商无果,本人要求公司给我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本人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的工资及保险。公司拒绝本人的请求,现在本人想要用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我胜算的机会大吗

仲裁
2019-06-04 16:16: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必须去应诉,如果不去,会被视为放弃答辩的权利。那么有败诉的可能性,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所以,劳动者必须去应诉,去仲裁委拿一下对方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看那看对方申请的什么,然后找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针对性的进行抗辩,规避不必要的损失。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 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的劳动关系受到法律保护的
    只要劳动者搜集到足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包括工资卡考勤工友人证书证工服胸卡社保记录等都可以反映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4条82条之规定。
    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未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超过1年未予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在搜集到足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情形之下,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法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
    只要劳动者的诉请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应当会胜诉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