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家里房产问题。我爷爷是林场员工,后来有单位说要建房子可以有名额,意思是比较便宜。我家跟爷爷关系不好,本来他也没考虑我家,(爷爷虽然只有我爸一个儿子,我爸有两个女儿。由于重男轻女,让我小姑在家要了上门,)小姑家说没钱。然后才问我爸的,然后我爸就要了,现在一直我爸妈在缴房款,有很少部分是爷爷的,他自己也是希望在市里住的,缴房款的发票上都是我爷爷的名字,房产证也是爷爷的名字,钱是我家出了,我就担心爷爷以后不认我爸,把房子都给他女儿了怎么办。替爸妈不值。

2019-06-04 12:1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 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他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仅有一个的名字,还有其他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他就不是拥有100%的产权,只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不属于他的那部分产权,如果想给他一个人,就需要对那一部分产权办理遗嘱公证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